一、推免生优惠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录取后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新生奖学金(12000元/人);
2.浙江省一流学科及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可咨询相关学院);(标记“★”专业为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标记“▲”专业为浙江省B类一流学科;标记“●”专业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标记“■”专业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培育)学科。)
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学院(学科)资助推免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4.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7.推免生入校后有权优先选择导师;
8.各学院接受推免生优惠政策请咨询相关学院。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中国足彩网:我校各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总人数50%。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农林大学中国足彩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三)所报硕士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
(五)本科在读期间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有较强科研能力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六)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体检要求。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9月20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研招办。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4.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二)复试
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各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再次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外语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等四方面。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X%+专业笔试成绩*Y%+综合面试成绩*Z%。复试总成绩加权折合成百分制,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划定。
(三)录取
1.研究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分学科(专业)按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五、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生8000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7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9800元/生·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3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20000 |
学业奖学金 | 1年级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100%覆盖,具体比例按相关文件执行 | 12000 |
二等新生奖学金 | 10000 | |||
三等新生奖学金 | 8000 | |||
2-3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20% | 12000 |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 | 10000 | ||
三等学业奖学金 | 50% | 8000 | ||
校外奖学金 | 1-3年级 |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 1000-10000 | |
先进评定 | 2-3年级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团活动奖、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研究生 | 500-1000 |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学年) |
国家助学金 | 1-3年级 | /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 6000 |
导师助研津贴 | 1-3年级 | 一类 | 100% | 3000 |
二类 | 100% | 2000 | ||
三类 | 100% | 1000 |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 | 2-3年级 | ≥30小时 | 一定比例 | 3000 |
校外助学基金 | 1-3年级 | / | / | 1000-5000 |
研究生困难救助基金 | 1-3年级 | / | / | 视情况而定 |
国家助学贷款 | 1-3年级 | / | /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
复试路费补贴 | 1年级 | 省内、省外 | 100%(本校应届生、临安地区考生除外)。 | 省内100、省外200 |
3.学院(学科)招生优惠政策
序号 | 学院名称 | 优惠政策 |
1 |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 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优先选择导师;学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导师助研津贴;学校学院三助岗;配套科研经费1万元,报销复试及报到来回路费,优先参加国际国内交流。 |
2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优先选择导师;优先资助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
3 | 环境与资源 学院 | 1.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 2.推免生优先选择导师; 3.除国家和学校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规定导师发放400元每个月生活补助; 4.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国际交流。 |
4 | 工程学院 | 1.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万元(2018级) 2.推免生出国学习交流政策在导师推荐的条件下参照学院文件优先考虑。 3.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1000元/篇。 4.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发表论文,被SCI检索,奖励1500元/篇。被EI检索,奖励1000元/篇。 |
5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 1.推免生优先选择导师。 2.发表高级别学术论文获得相关奖励。 3.导师助研津贴;学校学院三助岗。 4.学院优先资助推免生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1.推免生报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并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第一学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优先选择导师,学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导师助研津贴;学校学院三助岗。 2.研究发表高水平论文(CSSCI及以上期刊),按照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3.导师提供助研津贴,优先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每月补贴高于学校最高标准。 |
7 | 动物科技学院 | 1.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优先选择导师; 2.补贴生活费不低于1400元/月(其中,国家发600元/月,导师不低于800元/月)。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 | 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外业调研费用报销,发放相应劳务费;部分导师报销论文版面费。 |
9 | 艺术设计学院、人文· 茶文化学院 | 参照学校政策执行。 |
10 | 信息工程学院 | 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优先选择导师、学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导师可提供助研津贴、优先推荐学校学院三助岗。 |
11 | 外国语学院 | 参照学校政策执行。 |
12 | 理学院 | 1.推免考生学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 2.推免考生优先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每月补贴高于学校标准。 3.推免考生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
4.鼓励毕业生考博、出国深造
(1)考取国内博士研究生:对考取“985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以及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的凭正式录取证明等材料,奖励3000元/人;对考取其他院校和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的,凭正式录取证明等材料,奖励1500元/人。
(2)考取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对考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以最新的上海交大公布的排名为准)者奖励3000元/人;对考取其他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者,奖励1500元/人。
5.硕士研究生出国交流项目
序号 | 国外合作院校 | 合作专业 |
1 |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 该校农林学院所有专业 |
2 |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 森林保护专业 |
3 | 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 | 该校兽医与生命科学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4 | 德国基尔大学 | 农业基因学 |
5 |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 该校农业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所有专业 |
6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 该校林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
7 | 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上州分校 | 商业信息学(Business Informatics);教育学(Education) |
8 | 英国朴茨茅斯大学 | 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
9 | 英国考文垂大学 | 全部研究生专业 |
10 | 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 | 笔译或口译 |
六、通讯地址与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环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311300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邮 箱:16722095@qq.com;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申诉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环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七、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思政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