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切实维护和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现将我校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自新生报到之日起至10月底,各学院要对本学院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于11月1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表(见附件)报送招就处。
11月上旬,招就处将会同监察处、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对可疑情况进行复查。对查实属冒名顶替或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工作具体要求
1.重点核对新生如下信息:
(1)核对录取通知书上新生姓名是否有涂改或其它异样迹象,是否与迎新系统里姓名一致。
(2)核对新生相貌是否与本人身份证、通知书、高考准考证以及迎新系统的照片是否一致。
(3)核对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少数民族加分以及其他加分的证明材料)等材料上的信息与考生纸质档案内信息是否一致(考生纸质档案由招就处收集部分在国庆节后发给各学院)。
(4)校医院负责对新生进行全面身体复查。对于身体条件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有严重疾病患者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及时上报。
(5)学工部负责对新生进行全面心理素质测试,对心理有严重疾病的考生及时上报。
(6)相应学院应对艺术、体育专业的新生开展专业测试。测试结果报招就处备案,重点监视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
2.认真细致地核实已报到新生的信息,对提供材料不全、信息不一致等情况,重点核查。
三、其他事宜
1.在新生复查结束后,若发现有遗漏可疑情况,须报送书面审查结果至招就处。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投举报电话:0816-2200001,举报电子邮箱:151791721@qq.com。
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