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蓟州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蓟州区兴华大街4号(300131)
电 话:29141099 29142588
联系人:孙文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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