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校(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红河州教育局安排部署,现就我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3日期间的7:00-24:00(国庆假期期间和“十九大”期间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址
(一)网络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
(二)步骤
1.登陆网址,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23日8:30至10月25日17:10(逾期不再受理)。
四、现场确认地点
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市各类学校中无教师资格的人员(含新分配的人员等);
(二)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并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蒙自的各类社会人员;
六、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低标准二级乙等);
(四)小一寸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四张,与网络报名表内上传照片必需是同一张;
(五)本人户口册(按人事关系申报的需提供经蒙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请从网络上下载A3纸双面打印);
(七)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学院教务处出具的各科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九)由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蒙自市人民医院任意一家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原件,体检表请到以上医院领取。(必须说明教师资格认定,另外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跟医院说明);
(十)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
七、原则
自愿申请。
八、收费标准
参加课堂教学测评的人员,按云价收费〔2013〕96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每人180元。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必须在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3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进行现场确认,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请各学校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
未尽事宜请登陆红河州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公告栏查看。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3—3856914
蒙自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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