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顺博同志(见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10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10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城中社区大街520号),邮政编码:530409
监督电话:0771—8251303,0771—5509012。
附件:宾阳县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