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定向泉州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现将拟聘用许倩倩等8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9953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6388016(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595-8637351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636637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