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州人社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12333电话咨询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普通话标准流畅,口齿清晰,谈吐礼貌,善于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打字速度在50字/分钟以上;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要求:30—40周岁(1977年1月1日—198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其他要求:因12333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人员上岗前培训时间较长,考生一经录用,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恩施市舞阳大道一巷21号州人社局5楼信息中心。
3.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填写《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12333电话咨询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份;提供工作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确保聘用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由本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由本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方式及薪酬
1.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薪酬按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本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经本单位研究后,可从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三、报名咨询
联系人:曹显鸿 戴 超
联系电话:0718-8235853 0718-8235687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