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南科院分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因工作需要,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科研辅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一)岗位1
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
(二)岗位2
水文学及水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1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水文水资源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有一定研发能力、动手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擅长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方面的规划、方案等材料的编制,具有全国或省级水资源规划、调查评价、配置调度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岗位2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 具有一定研发能力,动手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具有水文、水资源、水动力、水环境模型研发或应用经验者优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与自荐材料寄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劳动教育处。
自荐材料请附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7年10月23日前电话通知本人,告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不返还。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单位规定明确相关待遇。
六、其他
应聘者资料务必真实,提供造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水科院人事劳动教育处
邮 编:210029
联 系 人:李福臣 宗志强
联系电话:025-85828165
电子邮箱:fcli@nhri.cn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劳动教育处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南科院分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