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民族医院因业务工作需要,拟招聘临床医生5名,招聘条件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专业、学历、年龄及执业资格要求
1.招聘岗位:临床医生
2.招聘计划:5人
3.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影像学专业
4.学历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大专学历及以上;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要求。
5.年龄要求
(1)全日制本科未取得执业资格证者,年龄要求30岁以下;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年龄要求35岁以下;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40岁以下。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带个人简历,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宣恩县民族医院政工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考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
(二)面试地点:宣恩县民族医院行政四楼学术会议室
(三)考生报到时间:考生携身份证于2017年11月9日8:30到民族医院行政四楼政工人事科报到,经确认后集中进入候考室。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人员确定: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如有自动弃权或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
(一)全日制本科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医生
1.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工资与医院正式聘用同条件人员待遇一致。
(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
1.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工资与医院正式聘用同条件人员待遇一致。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
1.试用期:1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工资与医院正式聘用同条件人员待遇一致。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宣恩县民族医院行政四楼政工人事科
2.联系电话:0718-5821955
3.联系人:龚科长
宣恩县民族医院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