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13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者);
2)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自考、网络学院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3) 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教专升本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报考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党校毕业者除外);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3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③同等学力复试前必须选择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等(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超过40周岁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的考生报考。
6、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正式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网报和现场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详情请浏览我校研招网硕士生招生信息。免试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9月中旬浏览我校研招网硕士生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上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2、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13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3、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4、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5、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xx学院xx级年办转”。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以便于联系。
6、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7、南京医科大学正式职工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南京医科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或“南京医科大学xx医院人事科”。
(三)现场照相及时间
在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你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请注意: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最好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或四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含法律硕士)、301-数学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306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307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实验心理学 、心理统计与测量、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4、352口腔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5、701生物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
6、702卫管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社会医学、管理学原理、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医学统计学;
7、349药学综合(我校命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8、353卫生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医学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9、308护理综合(我校命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3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专业技能考试;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时间: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一)201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80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约286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免试推荐生占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指标)。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得到录取成绩,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一律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录取。
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1) 非定向:计划内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计划内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 委托培养:计划外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 自筹经费:计划外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六、培养费收费标准
计划外录取考生的学费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报名前见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有关通告。
七、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八、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九、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 “◆”所属学科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二)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交费、照相,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成绩查询:2013年3月10日左右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13年3月下旬见南京医科大学网上通知;
4、复试时间:2013年4月中旬参加复试,确切时间以当时网上通知为准;
5、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2013年6月25日左右。
(四)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njmu.edu.cn/; 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jm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njmu.edu.cn/
(五)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电话:025-86862689
联 系 人:柯巧 陈丞
E-mail: degree@n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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