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市职称管理部门统一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度徐州市铁路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对象及认定形式
1.初定范围、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铁路(或轨道,下同)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铁路规划设计、铁路建设施工、铁路运营管理、铁路车辆机电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2.认定形式。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认定评审,将根据相关资格评审条件组织认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要求
申报初定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方可认定。
1.各工程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本科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初次认定工作应严格把握所学专业、所在岗位、所定资格三者一致。初定员级、助理级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如不一致的,不再指定1门专业课程补修,只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段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1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继续教育要求
1.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申请初定员级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申请初定助理级的,提供1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
2.中专毕业申请初定助理级的,提供5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大学专科毕业申请初定助理级的,提供3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
三、组织认定流程
(一)资格审核
初定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下载,一式两份);
2.《初定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下载,单位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含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
6.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二)组织认定
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评审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进行认定。
(三)公示
对认定合格人员在徐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初定结果认定
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由徐州市交通行业人才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资格文件、制作资格证书,统一负责发放。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截至2017年11月3日,对于逾期不送审材料的人员,过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徐州市高铁站区东侧公交综合楼,徐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综合处312室。
3.有关表格在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通知公告栏网站下载。
联系人:侯圣权;联系电话:0516-8798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