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徐州市职称评定工作会议精神及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徐政人发〔2008〕16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对象
已取得中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的质量检验、质量认证、计量检定、基准和标准物质的建立、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特种设备与器具维修、国内外标准技术情报和信息研究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法规修订、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初定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经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l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l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初定员级、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所在岗位、所定资格三者一致。
(三)申请初定员级、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要求。
(四)按照《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
继续教育统一培训的通知》(徐人社发〔2012〕354号)申报人员须参加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试且取得合格证,本科学历需要提供一科、专科学历需要提供三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
(二)国家承认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名)。
(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材料(A4纸)。
(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
(五)申报材料要求“一人一档”,档案袋统一封面(封面见附件2,档案封面要求打印件,手写或涂改拒收)。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截止至2017年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徐州市王陵路72号质监局大楼717室。联系人:杜文娟,联系电话:0516-85698733。
(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中部门考核鉴定及单位考核审核意见,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相关事项也可登陆徐州市质监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xzqts.xz.gov.cn/zgxz_zjj/tzgg/20171018/002_4cb6a1f9-5e6f-4843-8cd5-e0fa85d9948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