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8年11月,2013年1月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现辖2乡2社区,行政管辖面积118.8平方公里,社会人口20万。经过19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机制体制日趋完善,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宿迁最重要的政策、资本、技术和人才高地。宿迁市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是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全资国有公司,是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主体,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为准。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 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 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qkfq.com/)、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1)方式一:应聘者可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sqkfq.com下载《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lzygs@126.com。网上报名需提供电子档报名登记表(备注姓名+岗位)、电子档照片及各证件照片。
(2)方式二: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宿迁市发展大道2988号,原霸王举鼎向南100米)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33305。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0:00;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星期天休息)。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现场填写,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n.cn)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4张;
(6)《岗位简介表》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收取报名费用100元/人。
5、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联系(0527—88859912)。
(2)报名所需材料考试务必提供完备,否则后果由考生负责。
(3)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材料电子档均提供扫描件。
(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自主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后,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0527-88859089)。
(8)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8—9日8:30—18:00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中午不休息)。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2日9:00 — 11:30。
笔试地点:宿迁市实小黄河分校(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告)。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体检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为两年(两年一签),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开发总公司同岗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8859089。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27-88859079。
附件: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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