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宗旨与目的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统考模块适用于本科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陶瓷艺术设计,专科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等专业。
本统考旨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对考生专业能力(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等综合艺术素质)进行客观、准确地评定;为招生高校选拔美术类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分值与考核目的
1.考试科目
素描、速写、色彩。
2.科目分值
总分375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写75分,色彩150分。
3.考核目的
(1)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造型、比例、空间、透视、结构、体积、质感、特征等方面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2)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动态、比例、透视、结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3)色彩:主要考查考生组织画面的能力,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色彩关系与色调的把握能力和表现能力。
三、考试内容、形式、要求与时间
(一)素描
1.考试内容范围
(1)人物头像;(2)静物;(3)石膏像。
2.考试形式范围
(1)写生;(2)默写;(3)临摹。
3.考试要求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完成一幅素描试卷。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不得在试卷中标有与试题无关的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2)作画工具限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作画用具(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速写
1.考试内容范围
(1)全身人物速写;(2)多个人物组合速写。
2.考试形式范围
(1)写生;(2)写生与默写相结合。
3.考试要求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完成一幅速写试卷。构图合理,人物造型比例准确,动态自然、生动;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但要具备速写形式特点;不得在试卷中标有与试题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2)作画工具限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作画用具(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5分钟。
(三)色彩
1.考试内容范围
(1)静物;(2)风景。
2.考试形式范围
(1)写生;(2)默写;(3)临摹。
3.考试要求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完成一幅色彩试卷,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或减少或增加)。构图合理、完整,造型准确,色彩关系丰富、和谐,塑造充分;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但要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卷面不得喷涂上光剂或固定液,不得在试卷中标有与试题无关的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
(2)作画限用水粉或水彩画颜料(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作画用具(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考场规则
1. 请浏览考点院校网站(或考点院校招生办网站)查询考试安排相关信息。
2. 请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前到考点学校实地查看考场位置,并认真阅读、学习考场外张贴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宣传材料。
3. 考前40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并在视频监控下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4. 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含透明胶带)、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5. 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备监考人员核验。
6. 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粘贴本人条形码,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等。凡漏贴、错贴条形码,漏填、错填信息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8. 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 在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10.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 考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生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上厕所,经核实后,须由2名同性监考员全程监督。
12.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3. 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14. 考点的其它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