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4名思政辅导员,其中男生2名、女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部属重点建设高校或本院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省、部属重点建设高校或本院毕业,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所学专业须与学院办学专业(附件4)相同或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相关;
3.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在大学学习期间至少担任一年班长、团支书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奖学金,未受过任何处分;
4.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原则上至少能在岗位上工作8年;需入住学生宿舍楼;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应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投递至人力资源部:个人详细简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思政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报考信息填报表》(附件2)、就业推荐表、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相关证明(附件3)、奖学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往届生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原件)。
电子邮箱:cuc_rlb@fjnu.edu.cn。
快递地址:福州闽侯大学城学府南路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行政楼409(人力资源部),邮编350117。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等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技能。笔试成绩作为入选参加面试的依据。
(2)面试: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比例确定。
(3)心理测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以作参考。
(4)考察:面试合格者,对其岗位实践情况进行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5)体检:拟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6)公示:在学院网页及学院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人事关系及待遇
学院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委托人才市场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学院同类人员标准发放,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相关社会保险。
五、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选拔和录用资格,若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未尽事宜由协和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协和学院人力资源部网页公布,网址为: http://cuc.fjnu.edu.cn/rs/,请及时浏览。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8619
联系人:卢老师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