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洋河新区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为笔试不合格。考生可登陆宿迁考试鉴定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时间:11月2日上午8:30-11:00,地点: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430房间,联系电话:82668113。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材料;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
7、本人近期2张2寸彩色证件照。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二、面试
(一)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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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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