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2017年公开调任公务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云组发〔2016〕16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昭组通〔2017〕13号)和《关于做好昭通市2017年公务员集中调任工作的通知》(昭组通〔2017〕69号)要求,现将大关县公开调任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二、调任范围及计划数
(一)范围。
全县范围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上述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含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调任范围。
(二)调任岗位及计划数。
副科级领导岗位3个。
三、调任资格条件
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1.县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担任八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
2.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县管干部,且任职满2年以上。
3.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且属于具备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县管干部。
(二)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调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三)具有公开调任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日。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公开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相当层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调任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单位同意后,到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县委大楼四楼)。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2)《大关县公开调任公务员报名表》《大关县公开调任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大关县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原件各一份;
(3)相关任职工作经历证明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4)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5张。
3.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调任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根据报名审查通过人数相应地裁减调任计划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即被确定为后续调任程序人员,不得放弃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考察等后续调任环节。根据全市公务员集中调任相关要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后续调任环节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一律取消调任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范围内公务员调任。
(二)笔试。
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调任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调任的考前培训。
1.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接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3.笔试排名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以此类推。
笔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结合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关党建网(http://dgdj.zt.gov.cn/)上进行公示。
(三)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主要评价参加调任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情况、人岗匹配程度等。
(四)面试。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调任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以面试人员数与调任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调任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了解。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人员仍少于调任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公开调任的笔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考察成绩×1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确定拟调任人员和公示。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考察成绩等综合考虑,集体研究决定拟调任人选。拟调任人员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大关党建网http://dgdj.z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调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对有影响调任问题的,取消调任资格。
(七)调任人员审批、任职和公务员登记。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任人员经市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县委组织部根据人选情况和职数情况,拟定任职方案,报县委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调任人员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级或职称安排工作。调任人员2年内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调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等其他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大关党建网了解公开调任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参加调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在调任中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四)为保证调任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调任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870-5626318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70-5622200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电话:0870-5628066
附件:1.大关县公开调任公务员报名表
2.大关县公开调任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大关县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
中共大关县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说明:此附件共三份表,其中表三分正面和反面,需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