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的公告》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17年11月3日(周五)下午13:30—18:00。
(二)地点
门头沟区纪委组织部310室(地址:新桥大街36号);
请在区政府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三)要求
请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4.表彰奖励复印件(或证明)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联系咨询电话:69844241、69828775
中共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