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相关规定,将组织面试考核入围人员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经面试考核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共451人(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7:30时前到兰州民族中学(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937号,中山桥向西100米),集合后统一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 逾期不到或证件过期者,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请携带400元现金,具体数额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核准收取)。
3.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体检时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如使用按违纪处理),通讯工具由领队统一收集妥善保管,体检结束后发给本人。
4.体检参照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体检结果由市人社局向引进人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馈。
咨 询 电 话:0931-8863852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