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和《合肥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合肥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暨资格复审、能力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计划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见附件2)。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能力测评人选。
2.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地点。市直遴选和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3)。
4.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能力测评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三、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能力测评通知书。
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11月16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遴选或选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各遴选和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遴选和选调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人员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力、自行放宽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51-63538753(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件:
1.合肥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合肥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名单
3.合肥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遴选办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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