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南庄镇财政局科员1名,禅城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南庄分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以上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写作能力;
(五)拟参加选调人员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六)具有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以上职位的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11月13日之后(不含11月13日当日)。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11月13日满2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3日至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赖小姐,联系电话:0757-85399685,邮政编码:528061。
3.报名要求:本人填写《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需载明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工作岗位、本人身份、是否同意报考)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者也可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复印件及照片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试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由镇组织工作办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解决问题、综合协调能力。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程序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操
面试后按综合考试成绩1:1比例到所在部门岗位实操一周后经部门鉴定合格方可录用。
(六)调动
根据拟选调对象的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转任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2017年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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