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群团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工作力量,规范基层群团组织的人员配备、管理和使用,根据武汉市《关于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武人社发[2017]71号)精神,江岸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群团工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52名基层群团协理员,每个街道选配3人,其中工会协理员1人,妇联和侨联协理员1人,团委和科协协理员1人。另根据岸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百步亭、城管委、教育局、开发区各配备工会协理员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武汉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承担妇联工作协理员应为女性,承担团委工作协理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聘用。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基层群团以及其他社会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根据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的。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武汉市江岸区麟趾路50号)3楼大厅19、20号窗口。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江岸区基层群团协理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现场领取,填写内容必须规范、清晰)。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江岸区人力资源局和群团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审核结果于11月25日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同步公布。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报名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须知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与面试4: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分数高低排列位次。
七、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考核。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示7天。
九、岗位认定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各群团单位统一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基层群团工作协理员待遇比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结构报酬体系的通知》(武民政[2016]69号)文件中规定的同类人员情况,确定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江岸区各群团单位和江岸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7)82716792
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