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固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拟在全市公开遴选事业编制禁毒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朴实,群众认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2、在编在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3、具有五年以上(包括五年)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单位服务期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直接到固原市公安局政治部(313室)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或推荐。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节假日正常休息)。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认真填写《2017年固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可复印),一式二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1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面署名以备办准考证用),经所在部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提交《2017年固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提交报名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固原市公开遴选禁毒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固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和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已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固原市公开遴选禁毒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转任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
(3)制发准考证。考试前,固原政府门户网站将发布考试通知。准考证由固原市公开遴选禁毒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届时通知报名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在固原市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述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报考者登陆固原政府网查询成绩。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选调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人。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固原市公开遴选禁毒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主考官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其余考官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抽取。
3、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并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布。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达标标准。主要测试4×10米往返跑、立地跳高、1000米短跑,满分为合格。
5、面试时间、地点,由固原市公开遴选禁毒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考生通知。
(四)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
2、遴选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量化。考察谈话记录、各类表格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遴选资格,该职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4、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10%。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由公开遴选禁毒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固原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选,提交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杨建仁、段志明
联系电话:0954-2068009 0954-206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