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政府办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笔试成绩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7〕114号)规定,按照《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时序安排,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已完成笔试,现将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面试方案公告另行发布,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关注指定网站。
附:经历业绩评价需提交证明材料提示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结束时,在面试地点按以下要求向工作人员提交材料:
(一)学习教育经历:在报名时已经提交了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再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二)任职经历评价需提交材料:
1.基层工作经历:从本人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参加工作之日起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6日的经历时长。不需另行提交证明材料,以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记录的简历为依据。
2.任职经历:具有股所级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的考生,需提交任股所级及以上职务的历次任免文件,所有文件资料(不论是复印件还是红头文件)必须一律由任免机关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三)工作业绩评价需提交材料:
1. 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不需另行提交材料。
2. 个人获得表彰奖励:需提交受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仅提交表彰文件的,不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发表著作、文章情况:需提交刊登本人著作、文章的完整刊物及本人著作、文章所在版面的复印件1份。
(四)工作业绩适岗度:需提交《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份,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在《报告》首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并加盖手印。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