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州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红河州州直机关单位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已结束,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红河州州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笔试成绩按每个公开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放宽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职位遴选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8日。
(一)面试分上午、下午举行,抽签时间每天上午7:40抽签,下午1:40抽签。具体分组面试、抽签时间详见《2017年红河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抽签编组安排》(附件)。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抽签地点按编组列队抽签。
(三)考生在规定的抽签时间内未到达抽签地点,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的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详见《2017年红河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抽签编组安排》(附件)。
五、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12月6日上午11:30前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C309办公室打印,逾期不再补办。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宣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2天内在“红河州人才网”公布。
七、面试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红河州人才网”发布的本人具体面试时间及编组情况。
2.若有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务必于12月5日(星期二)下午5:00以前向遴选单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又无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扰乱考试秩序,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4.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回避。
八、重要说明
公开遴选有关信息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873—3730342
红河州公务员局0873—3738037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 0873—3732537
附件:《2017年红河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抽签编组安排》.xls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