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从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
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财务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恩施市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年龄在37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恩施市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且在编在岗时间3周年及以上。(以钱养事人员、农村新机制教师除外)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最低协议服务期限未满的;
⑷不具备事业单位身份人员;
⑸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点,下午2:30至5:30),不含休息日。
2、报名方式
报名者携带《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拟选调人数时,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工作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程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财会业务知识、实际综合应用能力及其基本素质。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查询。
(五)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的人员不足1:3时,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与60%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九)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与60%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地址:恩施市航空路177号(恩施市中心医院对面)
联系方式: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
联系电话:0718-8417978
附件:恩施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