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社会保险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给广大社会保险参保经办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会保险业务协办岗位2人。
二、 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
(一)户口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口。
(二)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会、社会保障、文秘、法律、计算机相关专业者优先。
(三) 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应聘资格: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招聘考核。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丽江市社会保险保险局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和四洲 0888-5159880
四、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与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三)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核 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7天。对确定人选进行2个月的实岗试用,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转为公益性岗位。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招聘。
六、招聘人员待遇
试用期人员待遇:工资2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待遇: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用工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三年。工资2200元/月(含5险)。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社会保险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