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财务管理类科员2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职位限制专业,详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具有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现任职务为科员;大学专科学历的,具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出纳等相关岗位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现任职务为科员。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6.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处分期间、接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审核方式: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选调。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六楼办公室(遂溪县遂城镇文东路122号),联系电话:0759-7769968。
4.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须提供(1)《遂溪县社保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从附件中下载,需贴相片,并双面打印);(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二)初选。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通知进行面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通过组织考察符合选调条件的则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因选调人员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遂溪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六)转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组织,县人大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选调工作,确保阳光选调。
(二)应选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遂溪县人民政府公众网查询。
附件:
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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