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额、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执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18—35周岁(即1982年12月20日至1999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的),年龄以报名的最后一天计算。中级职称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的)。
5.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2月25日、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东海岛东山街道湛林路19号),联系电话:0759-2966603。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资格审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卫生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其进入面试。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考试
1、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专业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门户网站上公布或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面试对象。
2.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原则上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划定、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湛江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湛江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网站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没能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工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岗位表-改 (1).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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