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文件精神,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 我县15个基层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全科医生30名,每个卫生院招聘2名。具体详见《2017年惠来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相应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在编在岗人员距离退休年龄须满5年以上;其他社会人员年龄男在18-45周岁,女在18-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lrs.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先扫描下方二维码(手机端)或登录网址https://gdhlxpyjy.mikecrm.com/JCNCU5v进行填写,也可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然后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惠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地址:惠来县惠城镇惠南路金龙大厦南侧),联系电话:0663-6615201,联系人:钟股长。
(三)报名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惠来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需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报名其他要求。
1.属于本县基层卫生院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仅限于报考所在单位或东港、青山、河林卫生院的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含医师执业证书)、 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12月2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全科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由县卫计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监督指导。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考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上午9:30--11:00。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县卫计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递补人员须按上述规定参加体检、考察。
八、调剂
经考察后,若出现个别卫生院招聘岗位空缺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额满为止。末位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对象。调剂人员须按上述规定参加体检、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属于非在编人员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属于在编人员的,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新入编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特岗全科医生职责及激励保障。
(一)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福利待遇。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聘期内,按照省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相关规定,由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账户,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三)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四)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惠来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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