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2名,共计3名。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广东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穗单位和省直在穗单位),公开选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聘用制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一定的文字写作及综合管理能力;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于城市规划类、项目工程类、土地管理类等专业;
(三)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科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及任职回避规定;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开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至27日止。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并上传个人照片(JPG格式)、《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公务员登记表和职务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4.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中国足彩网:1月1日9:00时至中国足彩网:1月2日17:00时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如各选调职位的选调人数与该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5比例的,由选调单位研究是否减少选调职位数。
(二)考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人选确定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的,按每一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选调单位将现场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形式另行告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每一个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客观题)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组织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经体检合格,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四)确定人选和手续办理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转任手续,按原职级安排相应职位。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三)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转任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我局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859107、83736385
监督举报电话:83849117
特此公告。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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