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道)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选调职位人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
科员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法学(B030101)、新闻学(B050301)、传播学(B050304)、网络与新媒体(B050306)1.适宜男性,需夜间一线执法和日常基层巡查;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说明: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部(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在党政部门工作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9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 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工作期间本人负责撰写的材料一份(题材不限);
6.近期免冠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网络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fsssxcb@126.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区委宣传部选调+姓名”。
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秘书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三路139号区委宣传部办公楼302室)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85883、87700626。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在考试前一天(情况特殊的可在考试当天)到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对于笔试成绩合格者,从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从通过审核比对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二)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按相关规定确定。
附件:
2.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12月15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