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滨城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专项补录工作,按照《滨州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滨办字〔2009〕33号)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档案考核成绩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0.3+100/当年度档案考核最高分×个人档案考核成绩×0.7。现将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在此,郑重重申: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30日。
监督电话:0543-3336229
滨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