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 2017年3月4日(星期六)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务于2017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7:00时,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二)笔试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海拉尔区设置考场。
(三)笔试科目: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满分100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和事业单位其他岗位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报考其他岗位考生自行选择试卷语种。
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不再进行加分,责任自负。
(六)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七)公布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