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南安市人社局、南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勤务辅警身高168厘米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
1、文职辅警收入3500元/月以上,勤务辅警3800元/月以上,其中派出所文职辅警收入3800元/月以上、勤务辅警4100元/月以上、巡特警反恐大队辅警收入4300元/月以上, (工资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其中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包食宿。
2、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由公安局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3、年度考核合格,薪酬可按规定逐级晋升。
4、若受聘特殊岗位可享受特岗津贴。
5、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发放考核金。
(二)其他福利待遇
1、享受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请休假等其他待遇。
五、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nagajfzx@163.com
联系人:林先生、董女士
联系方式:86375937
报名者须填写《南安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先后顺序)
(一)笔试。满分100分,采取机考方式,题目随机抽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规章制度常识。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除巡特警反恐大队辅警需达到60分,其它岗位只需35分达标即为体能测试合格。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适岗能力、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四)体检。依总成绩高低,分别按男、女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南安市公安局统一支付。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考生经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签订用工手续。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南安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使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公安局政工室统一解释。
注:
(一)征信标准:1、累计逾期不超过6次及以上;2、无逾期90天以上情形;3、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出示银行开具无恶意逾期证明或法院相关书面证明的除外)
(二)亲属范围: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已婚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
(三)理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规章制度常识,题库共500题,测试时间为45分钟,总分为100分。测试方式为机考,随机抽取90题,题目及分值为40题单选题,每题1分,30题判断题,每题1分,20题多选题,每题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