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高速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面辅警和文员,协助从事高速公路秩序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面向全省招聘路面辅警人员3名(男),文员1人(女)。
二、招聘条件
路面辅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家族遗传病史、慢性病及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3、男,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身高1.65米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4、优先录取条件:
(1)各类警校应往届毕业生、人武体育类毕业生;
(2)部队退伍士兵;
(3)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
(4)持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
文员:
1、女性,35周岁以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中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文秘等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办公室软件使用,有较好的文字水平,有相似工作经历者优先。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家族遗传病史、慢性病及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邮箱报名:397141143@qq.com
报名者于中国足彩网:9月14日起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扫描发送至邮箱。我队将统一通知可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原件等,对无原件或提供虚假原件的人员,一律取消测试资格。
3、面试
由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负责组织面试:要求身体健康,体格健壮,身体协调,正常的交流能力。
4、政审、体检:
根据笔、面试结果,确定政审人员,并进行政审。政审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开具未婚未育证明),将上述政审材料交至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
政审通过后,由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负责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5、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工资待遇
(1)工资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规范全省高速交警支队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标准按时发放。每月工资约3600至3800(含五险一金)。
(2)上班期间提供食宿,提供健身房、洗衣房、阅览室、娱乐室等生活设施。
(3)聘用后由福州高速交警支队统一发放制服、安全防范装备,佩戴协管员编号、肩章。
联系单位:福州高速交警支队
联系电话:0591-88039612 柯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