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为满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充实审判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法官助理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
三、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材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二)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
(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类证书及以上毕业生;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 3月2日—3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地人员请到大理市人民法院六楼政治部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理市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3张;
外地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下载填写《大理市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半寸免冠照片发送到邮箱dlsrmfyzzc@163.com。
3.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不指定复习用书,考察考生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得出综合成绩。
2、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一致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或者有一年以上司法从业经验者的考生优先招录。
3、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大理市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派遣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两个月。派遣合同期届满,对于履职表现良好的人员,将向本地相关单位推荐任职。对于履职过程中不能严格遵章守纪或者履职表现较差的人员,可视情节解除派遣合同。
七、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个人劳务服务类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关于技术性合同聘用,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待遇为每月6000元(含需单位缴纳的5险)。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其他事项
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大理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电话畅通。
本公告由大理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2315395
监督电话:0872-2315425
大理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6日
来源:http://dldl.ynfy.gov.cn/tpxw/16070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