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杭县南阳镇综合执法队人员招聘启事
为了充实我镇综合执法队人员力量,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南阳镇综合执法队队员若干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理论水平,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2.男性4名,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女性2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会操作电脑),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具有龙岩市范围内户籍(其中长期生活在南阳镇或南阳镇户籍人员名额2名以内),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招聘,参加应聘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
3.招聘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至少满2年。
4.符合以上条件的南阳镇政府机关编外工作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不得招聘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失信人员。
2.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3.违反纪检、综治、计划生育、“两违”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按报名先后,人数聘满为止。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征信报告(退伍军人一并提供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南阳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南阳国土所)。
4.资格审查:报名后,我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
体检对象将统一组织到南阳卫生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自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受聘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双方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2.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后,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须交部分的五险一金);人均绩效工资7200元 /年,周末值班绩效200元/月,文明奖、工会福利、就餐费、意外伤害险按我镇机关其他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3.工作职责及任务,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安排。
4.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黄火昌18760159628
或0597-3541011
信息来源:http://www.shanghang.gov.cn/xz/nyz/zwgk/xzdtnyz/202002/t20200228_16522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