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20年教师岗(人事代理)公开招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常州大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教师岗1个,共招聘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应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应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应聘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39.107.112.36:89/Web/index.html注册报名,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下述材料扫描件,主题请按“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自荐材料中须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与学位证书(本科起)、主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照片及扫描件请压缩至合适大小,相关原件在考核时查验。报名人员请扫二维码缴纳报名费100元。
3.招聘开考比例为3:1,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或工作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1.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到个人。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2.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招聘部门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试讲。应聘人员按指定课程或教材内容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试讲合格人员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3:1的标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试讲合格人员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3.考核均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该岗位可设置1名递补人选。入围体检及递补人选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有无犯罪记录审核、心理测试将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到,否则学校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0718、13921012472
附件1:《常州大学2020年教师岗(人事代理)公开招聘计划表》
常州大学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