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4月30日09:00-2020年10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31日09:00-2020年10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非工作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著作和主持的研究课题、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信息。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公告,招聘岗位均为博士研究生条件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本次招聘考核分为两轮,各占总成绩的50%。
教师岗位(A01-A19):第一轮为试讲,由各院(部)、处组织,第二轮为面试,由学校组织。
其他岗位(A20-A24):第一轮为笔试,由各处组织,第二轮为面试,由学校组织。
(一)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学校将以手机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第一轮考核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
(二)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他教学科研成果及经历证明材料;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三)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科研能力及科研潜质、专业及研究方向匹配度。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科研能力及科研潜质,笔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四)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五)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将在第一轮考核结束后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第一轮成绩×50%+第二轮成绩×50%。所有考核均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进行(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
五、聘用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联系人: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4日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4/24/art_44465_9057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