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梁河县司法行政工作成效落实,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结合当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事项
(一)招聘方式
实行统招统分,就近就便原则。
(二) 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6名。为便于开展工作,原则上,录用人员按常住地就近分配到乡镇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1.岗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梁河县司法局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1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余部分由单位承担)。
(四)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司法行政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⑷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5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5日后出生);
⑸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从事过法律服务工作或有相关经验者(提供相关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面试。
⑹具有梁河籍常住户口的公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⑵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⑶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司法局在葫芦丝之乡—梁河网站、葫芦丝之乡梁河微信公众号、梁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自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2日止。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3日—2020年6月19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梁河县司法局办公室(梁河县政府3楼);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梁河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自行从葫芦丝之乡梁河微信公众号、梁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名与整个测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面试:按照招聘条件符合资格审查者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主要由梁河县司法局对被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思维反应、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进行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应聘名额不足时,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梁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梁河县司法局负责组织进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葫芦丝之乡—梁河网站、葫芦丝之乡梁河微信公众号、梁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692-6165925),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梁河县司法局对其组织业务培训后并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二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梁河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梁河县司法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梁河县司法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公正透明,严肃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政策由梁河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咨询方式:
梁河县司法局 联系人:孙家鹏 ??3
附件:梁河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梁河县司法局
2020年6月5日
来源:http://www.hlszxw.com/index.php/cms/item-view-id-190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