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
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通告》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2020年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百分制)为50分。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为确保专项招聘工作有序开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采取州人民医院、县(市)卫生健康局分级组织实施。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开考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
(二)免笔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三)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
1.《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考生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毕业考生提供承诺书原件)、学位证(2020年毕业考生提供承诺书原件);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或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免笔试大专毕业生需提供);
5.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若因疫情原因不能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6.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服务期已满2年内考核为合格证明。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若所提供资料与招聘计划岗位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再从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请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查看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面试等要求。
1.文山州卫生健康委:
http://www.ynws.gov.cn/zfxxgk/bmxxgk/zwjw.htm
2.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nwss.gov.cn/
3.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
4.西畴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xczw.gov.cn/
5.马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mg.gov.cn/
6.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ynmlp.gov.cn/
7.丘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qb.gov.cn/
8.广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ngn.gov.cn/
9.富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fn.gov.cn/
三、疫情防控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必须严格遵守《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州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教体联〔2020〕7号)要求,积极配合面试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郑重提示: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递补通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特此通告
附件:1 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考生资格复审表(1).xlsx
2文山州传染病医院2020年专项计划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docx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18日
来源:http://wszrsj.ynws.gov.cn/html/contents/348/139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