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公安局补充招聘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场所管理工作,增加公安机关看守所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决议和《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博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购买服务的期限为3年。由于此前招聘人数不足,现就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补充招聘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54名,其中,男41名,女13名。
三、招聘对象要求。
1、大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正在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特殊岗位的人员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2月1日以后出生),正在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特殊岗位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3、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正在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特殊岗位的人员及退伍军人身高可适当放宽到男166cm以上,女156cm以上。
四、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能良好,双眼视力4.8以上。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关规定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已在本县公安机关、镇政府(管委会)聘用工作的协管员、联防队员(公安机关书面证明经审核同意报考的除外)。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犯罪记录的;被处治安拘留等处罚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过、未查清的。
8.有信用不良记录、经查证诚信不端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公安协管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28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及绩效考核奖金。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星期二)至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此前参加过招聘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电话联系县公安局政工室登记报名,无需重复现场提交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公安事务保障中心(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88号)。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要有相应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协管员公开招(录)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由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由博罗县公安局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优先次序、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1.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要签署《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一般要求,男1000米跑在4分50秒以内,女800米跑在4分45秒以内;具体入围分数线由博罗县公安局划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考试的形式进行,实时公布成绩;具体入围分数线由博罗县公安局划定。笔试内容范围见附件,资料中的参考答案仅供参考。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由博罗县公安局在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在入围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达不到规定的等额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体检。
2.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3.考察。县公安局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看守所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正在我县从事辅助公安工作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公安院校毕业生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叠加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博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6622443;
博罗县看守所6286806。
附件:
博罗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oluo.gov.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3930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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