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所属南京市秦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453619344@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5)《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531607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电话通知),复审结果当场告之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秦淮区卫健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
(四)考察和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评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人选,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形成综合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秦淮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综合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或不诚信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秦淮区卫健委人事科教科:025-87753707
南京市秦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25-86531607
(二)监督电话:
秦淮区卫健委:025—87753680
附件:
1.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njhrss.gov.cn/njsrlzyhshbzj/202007/t20200706_2118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