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环卫管理协管人员。
一、招聘单位
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招聘人数
环卫督查协管人员1名,驾驶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
(二)自愿从事环卫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环卫督查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机动车驾驶员45周岁以下,B1以上驾照,A照优先,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为人踏实、责任心强,适应加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7月28日-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前往淮安市环卫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淮安市城市管理局423室)报名。
报名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2. 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3. 本人《2020年淮安市环卫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手写签名)、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报名时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我中心会同局人事教育处共同审核把关,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由我中心会同局人事教育处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处理等能力。
(五)体检。在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综合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劳动关系。与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第一次实行一年一聘,经年度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咨询电话:0517-83346722,联系人:苗海青。
(三)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cgj.huaian.gov.cn/cgdt/tzgg/content/202007/15958334311301whity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