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案多人少、人员紧缺等突出问题,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1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需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8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公文写作,有文书写作基础。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的考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纪、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日-5日共三天(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阳山县思贤路103号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大堂,联系电话:0763-7887730。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奖情况相关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需提交《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同版)。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2.在职(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信息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4.本次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与阳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同时进行,考生只能择一招聘单位选报,在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和阳山县人民法院双重报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 资格审查
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到阳山县思贤路103号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大堂(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文书写作。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席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笔试与阳山县人民法院招聘笔试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3)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计生证明原件、学历认证原件。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年3.6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需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统一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布。
(三)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63-7887730,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gshan.gov.cn/qyysrsj/gkmlpt/content/1/1225/post_1225228.html#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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