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乡村卫生从业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村卫生站基层建设,提升村卫生站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国卫基发[2020]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442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5]131号)、《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进一步加强乡村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5年)的通知》和《博罗县乡村卫生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卫生站卫生从业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招聘,现场资质审查,培训、考核且合格后推荐岗位;
3、符合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招聘并推荐岗位,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村医岗位:老村医拟退岗位及空缺岗位(不定)
拟招聘人数:不限(审核通过后,本年度内推荐岗位有效)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1-5条和6、7条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近1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7.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以上者;
下列人员不具备招聘资格: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曾经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告)
(二)应聘报名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博罗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医政医管股(博罗县罗阳镇观园路58号。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长期招聘;咨询电话:6630948。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信息材料:
(1)身份证(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本县乡村医生证书;(需要提供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2)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白底照片2张;
(3)近1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的资格由博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填写《博罗县公开招聘乡村卫生从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乡村卫生从业人员实行人员社会保险制和村卫生站经费补助制。
1.落实人员社会保险制。规定乡村医生在劳动合同期内依照《社会保险法》,随所在乡镇卫生院参加社会保险。
2.薪酬的构成:A.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B.基本医疗服务收入;C.省财政给考核合格的每间村卫生站每年补助2万元,市、县财政分别对中专、大专、本科乡村医生每月各补助100元、200元、300元;县财政补执业助理医师每月200元、执业医师每月300元。
六、乡村卫生人员的管理和聘用原则
1、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招聘、推荐就业岗位和有关考核;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聘任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建立乡村卫生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档案。
2、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聘用原则。乡村卫生从业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应聘人员经县卫生健康局现场审查、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社会保险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的乡村从业人员不改变原来户籍身份,不属于县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不在我县行政事业编制之内,不纳入行政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
3、规范岗位培训。村乡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选派有资质的优秀村医到省、市家庭医生服务培训基地接受免费培训。村医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脱产进修。
4、暂未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医学大专(含)以上应届(含待业)毕业生,视岗位需求招聘到位后,由我局先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在乡镇卫生院团队网格化管理和指导带教下,上岗工作,同时备考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或执业助理医师,在聘用期限5年内必须通过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否则,不再续约。聘用5年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经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卫生从业人员双方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是否续聘。按照统一考核管理的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对乡村卫生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卫生从业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聘用合同。
5、原则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与达到退休年龄的乡村卫生从业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但对具备中医药特长,或本村仅有一名乡村医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且暂无其他乡村医生代替的,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年龄可以适当宽,继续聘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我局发布的类似招聘公告自行终止。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博罗县公开招聘乡村卫生从业人员报名表
212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pdf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oluo.gov.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3959516.html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