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开选拔丰县城区幼儿园顶岗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城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20名教师到示范幼儿园、丰县机关第二幼儿园顶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城区幼儿园教师20人(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范围
全县农村幼儿园(不含中阳里、凤城、孙楼三个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幼儿园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四)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五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
四、报名
(一)招考岗位查询
详见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教育局专栏”。
(二)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城区行政中心县教育局402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居民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满分100分。考试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顶岗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城区幼儿园职位被录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顶岗协议。
七、待遇
1.不办理调动手续,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2.年度考核在顶岗工作单位考核,考核结果报编制单位备案并上报县教育局;评优评先在顶岗工作单位参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到顶岗工作单位,由顶岗工作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职称评定在编制单位参加。
八、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公告》程序办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丰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fx.gov.cn/Gov/Article.asp?id=61&classid=6&articleid=1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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