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及镇农村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及镇农村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机关雇员1名。
2.鼎湖区沙浦镇农村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或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招聘对象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01 | 沙浦镇人民政府机关雇员 | 从事文秘、乡村振兴、招商等工作 | 1 | 应届毕业生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英语(B050201) | |
02 | 沙浦镇人民政府农村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 | 从事农村会计事务结算及相关工作 | 1 | 往届毕业生 | 大专 | 不限 | 不限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2.报名地点:鼎湖区坑口天后路同创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8-2669223。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qd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交彩色1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机关雇员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1号)标准执行。
农村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参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五、报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须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沙浦镇党建办咨询,联系电话:2631108,联系人:唐语婵。
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spzrmzf/content/post_2149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