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2020年8月)
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补充基层工作力量,厦门市湖里区拟组织实施2020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计划招聘服务岗社区工作者138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总人数 | 岗位1 | 岗位2 限应届高校毕业生 | 岗位3 限退役军人 |
湖里街道 | 14 | 6 | 7 | 1 |
殿前街道 | 34 | 14 | 17 | 3 |
江头街道 | 32 | 14 | 16 | 2 |
禾山街道 | 44 | 19 | 22 | 3 |
金山街道 | 14 | 6 | 7 | 1 |
二、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厦门市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各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1:满足基本条件即可报考。
岗位2:满足基本条件,为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
岗位3:满足基本条件,为湖里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站(www.huli.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8月24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到相应街道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如发现重复报名不同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湖里街道: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湖里街道办902室
(联系人:邱冬金联系电话:2630631)
殿前街道:湖里区长浩路223号殿前街道办507室
(联系人:刘薇娜联系电话:5692005)
江头街道: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57号天地花园三楼吕厝居委会旁文化活动中心(联系人:曾彬彬、陈巧婷联系电话:5556230)
禾山街道:湖里区枋湖北二路889号1615办公室
(联系人:黄鑫城联系电话:5795261)
金山街道:湖里区云顶北路16号810室
(联系人:李昭旋、徐辰君 联系电话:5383085)
3.报名材料:
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用正楷写上名字(1张张贴报名表,1张将张贴准考证);
(3)《湖里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表》一份,为确保信息准确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
(4)报考岗位3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加分政策相应材料,加分材料须于报名期间提供。
4.加分事宜
(1)湖里区户籍的低保家庭户、低收入家庭的报考人员笔试加3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湖里区户籍低保家庭户、低收入家庭必须于2020年8月24日前已经在湖里区民政部门认定在册。
(2)湖里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家属笔试加3分,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属部队政治机关证明。
(3)注意事项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5.资格审查
(1)笔试资格初审由各街道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6.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区民政局统一印制。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7日- 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领取地点和报名地点相同。
7.考试
根据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本次招考不设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各项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内容包括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法律常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社区工作的实际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时间初定于2020年9月12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考试成绩于5个工作日后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8.资格复核
体检前,体检人选需进行资格复核。体检人选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所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解决方案。
资格复核由湖里区民政局和各街道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另行通知。
9.体检
体检由湖里区民政局、各街道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
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湖里区民政局、各街道组织到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各街道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湖里区民政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延缓体检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10.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各街道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各街道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湖里区民政局确认。
考核开始时,各街道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各街道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
11.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站(www.huli.gov.cn)公示七天。
12.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户籍等相关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0年8月28日)。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3.本次招聘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报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并决定是否递补。
4.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保留笔试成绩至下一次招考,最长一年。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湖里区民政局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笔试成绩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6.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湖里区民政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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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huli.gov.cn/zwgk/tzgg/202008/t20200821_742921.htm